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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深圳房地产ldquo新八条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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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30日,深圳房地产调控“新八条”细则正式出台,细则对市民提出的社保、离婚和新*执行节点等具体细节进行了解读。深户居民家庭、成年单身人士(含离异)入户未满3年的,在符合其他购房条件前提下,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,按照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深府办〔〕28号)第四条有关规定,限购1套商品住房。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的通知各有关单位:为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深建字「]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有关规定,规范*策实施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关于在途房产交易的*策适用年7月15日(不含7月15日)之前购买住房的,可继续完成交易,不受《通知》第一条第一款影响,购买时间以网签录入时间为准,具体认定标准如下:(一)已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,一手房预售合同以预录入时间为准;一手房现售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录入时间为准。(二)年7月15日(不含7月15日)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,但尚未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(预)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,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的,视为已办理网签(预)录入:1.已支付购房定金、部分或全部购房款(不含现金支付)并能提供银行、支付宝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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